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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
刑案新聞演很大 專業自律遭踐踏
(台北訊)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新防會)完成觀察報告,指出二、三月間連續發生的八里雙屍、三重分屍醃頭兩大驚悚命案,震驚社會。其間,不少媒體競相演出案件情節連環爆和模擬現場,甚至出現不該曝光的證據,不論新聞報導或談話性節目,顯已逾越新聞專業和自律規範,形同「媒體辦案」,甚或進行「媒體審判」。
新防會指出,這些媒體脫軌演出不僅違反「無罪推定」原則,有損及當事人權益之虞,且嚴重影響新聞品質和公信力,實應回歸「正確第一」、客觀公正的新聞核心價值!
同時,二月各主要報紙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的案例,以及未遵守世界衛生組織自殺新聞處理規範者,均比同月的「烏龍新聞」要多,也令人對媒體走向引以為憂。
新防會說,新聞報導的分際,是有所為有所不為。例如涉及暴力、情色的報導,不能過於腥膻、聳動,反成了負面教材和資訊;而演藝人員之間的分合,也不能八卦得離譜,仍須認真查證。二月間演藝界的侯怡君閃嫁舞師,次日忽又稱「單身」致歉,如此「誤會一場」,反有新聞炒作之嫌;再如前主播薛楷莉淚流滿面喊告老公通姦,傳找律師協議離婚,隔日卻手牽手舉行記者會,要「捍衛婚姻」,形同鬧劇,不但浪費媒體資源,也形同對閱聽人「莊孝維」。
二月各主要報紙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的示意圖和照片,依序為:蘋果日報17則(含自殺7則)、自由時報16則(含自殺10則)、中國時報10則(含自殺7則)、聯合報9則(含自殺7則)、聯合晚報1則(含自殺1則)。合計53則(含自殺32則)。同月的「烏龍新聞」評比(未註明政府機構者、置入性行銷、中國廣告,都列為「烏龍」計算),依序為:中國時報4則(含未註明政府機構者1則)、蘋果日報3則(含更正2則),自由時報3則(含更正1則)、聯合報2則、聯合晚報1則。合計13則,刊更正者3則。(如附表一、二)
新防會觀察報告,是以自由時報、蘋果日報、聯合報、中國時報及聯合晚報等五家主要報紙,比較其新聞處理,大致以有無檢具消息來源、是否落實新聞查證、實質平衡報導與否、新聞編寫是否公正客觀真實,及有無善盡媒介責任,包括新聞倫理道德規範在內為觀察標尺。
新防會指出,不少媒體和檢警單位初期在處理八里雙屍命案新聞都有疏失。一開始,經商的陳進福及妻子實踐大學副教授張翠萍相偕外出,竟然失蹤十多天,卻未受到應有的重視。到了二月底,陳進福浮屍,檢警和媒體亦朝疑為債務、病痛、生活困擾等方向。三月初,經過辦案人員相驗解剖,認為案件有「他殺」嫌疑,但檢警顯已錯失黃金72小時在先,媒體初期亦未能掌握機先,洵為遺憾。
新防會表示,新聞報導正確第一,應該有幾分證據講幾分話。媒體或許有漏不起新聞和時間的壓力,但專業盡職的編採人員,照樣能在偵查不公開下,取得新聞;亦不致捕風捉影,加油添醋,淪為「媒體辦案」,或以綜藝化、戲劇化誤導閱聽大眾,甚且讓評論員或名嘴引述做偏頗的「媒體審判」,荒腔走板,視新聞專業規範如無物,且自毀公信力。
新防會指出,有的媒體還糾纏不該公開發言的證人討論案情;有人甚至模擬兇嫌穿著、模仿案情經過,使重大刑案事件,偏離理性討論的範疇,製造媒體亂象,人心不安,遭致社會非議。媒體應回歸專業和自律,才是負責任的態度。
新防會並引用美國知名的普優公民新聞研究中心(Pew Center for Civic Journalism),最近發表的調查報告(包括552位記者和新聞媒體主管人員,其中40%為全國性媒體工作人員,55%的為地方性媒體工作人員)指出,全美對媒體新聞報導的品質表示不滿的,已經不限於公眾了。連從業人員亦認為媒體距離公眾太遠,其可信度越來越低。凡此與媒體揭櫫的「以公眾事務為重心,強調新聞的正確完整」原則漸行漸遠,也愈來愈難以獲得讀者的信賴和支持。美國情況如此,台灣新聞界現狀也庶幾近之。
此外,新防會說,英國國會在三月下旬,已達成一個跨黨派協議,將訂定一個新的嚴厲管理報業(報紙、雜誌及有新聞內容的網站)機制,以保障受報業侵害者的權益,並將以「皇家憲章」(Royal Charter)形式,於今年八月頒令。按照規劃,英國正式成立一個新的獨立性報業監管機構,訂定有關監管法則,並賦予權力可對違規報業作出處分,形同加強監管報業的金箍咒,違規者可處罰鍰達100萬英鎊。
據其主要內容包括:違規報業可被罰鍰達全年營收的1%,最高可達100萬鎊;報業且須慎重處理更正道歉啟事;另成立一個自我規管組織,須延攬獨立人士;同時嚴訂報業守則;還須成立一個仲裁處,以及訂定快速便捷的處理投訴制度。
新防會說,全球報業經營不只面臨寒冬,還面臨新聞品質低落、閱聽大眾不信任的嚴峻挑戰,顯然台灣報業如何生存自處,已須嚴肅思考求新求變及改革的時候了。
新防會指出,二月主要報紙刊登中國廣告情形,暫告掛零。新防會兩年半持續追蹤統計,截至今年一月份,累計高達303則,後續情況值得觀察。新防會認為,這種違法利用台灣媒體所進行的中國地方政府置入性行銷,仍須馬政府相關部門嚴格把關,並通盤檢討台海兩岸關係相關法規及執法情形,加上媒體自律,始能確保台灣新聞自主及國際形象。
新防會表示,從前年元月修正的預算法第62條之一執行至今,政府至入性行銷問題仍層出不窮,迭遭各界批評。在政府躍居為平面及電子媒體的重要客戶之時,自亦成了政府宣傳的主要工具:而媒體經營者若視此為生財工具,則有損媒體專業尊嚴,自貶監督政府職能,影響公眾知的權利。
新防會同時統計發現,主要報紙未遵行世界衛生組織(WHO)自殺新聞處理規範者,去年全年累計高達627則,是2009年全年的140則的四倍多;今年元月單月份35則,2月為32則,實是莫大警訊!同期間,社會發生「仿效型」自殺案例也有增多情況,且相關案例似已形成「先殺人後自戕」模式,包括殘殺癱疾父母或無辜子女後自戕等滅門悲劇,此與媒體渲染報導處理不無關係,是自殺防治的重點方向。
新防會籲請媒體自組內部自律單位,報導自殺新聞只做中性的陳述和平實用語,篇幅越小越好,並不要在標題寫出自殺方式、把自殺事件特殊化,訪問相關專家強調自殺行為的嚴重性,注重平衡和社會效應。
2013年2月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統計表
則數 報名 |
違反新聞 倫理道德 規範 |
未符國際自殺新聞規範部分 |
蘋果日報 | 17 | 7 |
自由時報 | 16 | 10 |
中國時報 | 10 | 7 |
聯合報 | 9 | 7 |
聯合晚報 | 1 | 1 |
合計 | 53 | 32 |
2013年2月烏龍新聞統計表
則數 報名 |
烏龍新聞則數 | 備 註 (有更正者) |
中國時報 | 4(含未註明政府機構者1) | 0 |
蘋果日報 | 3 | 2 |
自由時報 | 3 | 1 |
聯合報 | 2 | 0 |
聯合晚報 | 1 | 0 |
合計 | 13(含未註明政府機構者1) | 3 |
附註:一.未註明政府機構者,係指未符「預算法第62條之一條文」規定者;置入性行銷,則是將政府廣告性質改以新聞編寫方式表現,亦未符「預算法第62條之一條文」規定者。兩者均以「置入性行銷」計算。
二.各主要報紙的「烏龍新聞」評比中,也把未註明政府機構者、置入性行銷、中國廣告,列為「烏龍」計算。
三.類此置入性行銷和中國廣告等刊登行為,若依新聞正確編寫規範、「預算法第62條之一條文」規定及符合兩岸相關法規者,不列入計算。
新防會新聞觀察報告主持人:呂一銘(前國營台灣新生報發行人兼社長)
手機:0912270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