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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
2012年8月新聞稿


政府廣告問題多多 迷姦光碟狗血亂灑

(台北訊)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新防會)完成觀察報告,指出政府廣告一年半來,多未能依《預算法》第62條之1規定,明確標示「政府機關」、「廣告」等字樣,已遭國會及審計部質疑,有違法置入性行銷之嫌。同時,中國(招商類)廣告一再違反台海兩岸關係相關法規,以專題或系列報導方式置入台灣媒體,兩者都應落實執法,加強規範,以確保新聞自主,回復社會公器屬性。

此外,8月間鬧得沸沸揚揚的李宗瑞迷姦光碟疑案,媒體競相大幅報導,其中涉及刊登圖片有違新聞倫理道德規範,或編寫未符新聞專業倫理與主觀建構、或不符比例原則、傷害被害女性人格尊嚴、或有違兩性平等相關規範等等,引發社會普遍關切與討論批評。

新防會說,媒體報導女性、未成年人遭到生、心理傷害(家暴、性侵、偷拍、暴力等等)部分,必須慎重處理並自律,此亦已受到相關法律的規範(如「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等),及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簡稱CEDAW)的約制及監督(台灣於2012年1月1日頒布施行)。

聯合國係在1979年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並於1981年9月起生效。公約確立規則,保障婦女在政治、法律工作、教育、醫療服務、商業醫療服務、商業活動和家庭關係等各方面權利,並就「對婦女的歧視」訂下了定義:「基於性別而作的任何區別、排斥或限制,其影響或目的均足以妨礙或否認婦女不論已婚未婚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認識、享有或行使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權和基本自由。」

各主要報紙8月的「烏龍新聞」評比(未註明政府機構者、置入性行銷、中國廣告,都列為「烏龍」計算),依序為:聯合報6則、蘋果日報4則(含更正1則),聯合晚報2則、中國時報1則,自由時報則無;合計13則,更正1則。同月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的示意圖、照片及自殺新聞,依序為:自由時報17則、中國時報16則、蘋果日報13則、聯合報5則、聯合晚報則無;合計51則。(參見附表)

新防會觀察報告,是以自由時報、蘋果日報、聯合報、中國時報及聯合晚報等五家主要報紙,比較其新聞處理,大致以有無檢具消息來源、是否落實新聞查證、實質平衡報導與否、新聞編寫是否公正客觀真實,及有無善盡媒介責任,包括新聞倫理道德規範在內為觀察標尺。

據新防會登錄,去年主要報紙經常出現全版或半版的政府廣告(包括以論壇、座談會、專輯或專題形式刊出者;另「媒政商複合型」、「隱藏性」等置入性行銷,尚未計算在內),以致去年6月有110則,12月大選期間更高達295則。今年情況持續,7月132則、8月也有111則。(參見附表)。

新防會說,立法院去年元月通過修訂《預算法》第62條之一,嚴禁政府置入性行銷,但行政部門執法顯然未能落實。據監察院審計部查核,去年中央政府花了近12億元做政策宣導,其中竟有超過三分之一、逾4億元違法。立法院民進黨團、台聯黨團及親民黨團分別在今年8月記者會,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6月初頒訂的「《預算法》第62條之1執行原則」,指其為「開後門」,有替違規機關開脫的嫌疑,洵屬不當,並建議監察院及審計部就各機關政令宣導情形,進行跨年度的追蹤調查,防止違法的置入性行銷。

據新防會觀察,政府廣告用新聞包裝,新聞廣告化情況相當多,已泰半淪為「歌功頌德」式的宣傳或活動,或屬「公關」性質,或為中央部會和地方首長自我吹噓之類的廣告,甚至引發爭議。8月間的「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平促進協議」,即是一例。其中,對台商人身保護僅放在共識文件,卻未納入協議主文(北京當局拘押鍾鼎邦54天期間,未獲合法保障即反證其必要性),實應通盤檢討改進,以免繼續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並傷害媒體自主性及公信力。

新防會說,媒體為社會公器,有監督政府的責任,亦應自律且受社會監督,不能只以新聞為營利行為,更不應接受政府變相「補助」或「公關」,此已為民主國家新聞專業規範的共識。況且政府廣告經費來自納稅人,故不論政府或媒體皆須向社會負責,公帑不能浪費。

新防會指出,依目前兩岸關係相關法律規定,中國政府機關不得在台灣從事不動產開發、婚姻媒合、招商投資等廣告行為。實務上,有些媒體硬把「新聞報導、文宣、廣告」魚目混珠,採化整為零方式處理,一般閱聽人不易判別,亟應修法並確實執法禁絕,以維護台灣新聞自由自主和國際形象。

據新防會登錄,2011年主要報紙刊登全版中國廣告合計81則,截至今年8月,兩年累計已達224則。不過,這一數據並不表示若干媒體因遭社會批判,有所節制或收斂。相反地,仍多採暗渡陳倉或瞞天過海方式,與中國地方政府保持密切合作,以遊走兩岸相關法令的灰色地帶;採新聞編寫方式來包裝中國省市長率團前來台灣參訪行程,便是一種另類的置入性行銷。

同時,類此招商類置入性行銷,泰半有延續性。8月間第六次來台的江蘇省宿遷市長藍紹敏招商活動,就是配合6月中的宿遷文采飛揚  打造全新創業城」(中國廣告)。再如7、8月的部分報紙,就有以「浙江台州系列」、「廣西玉林系列」專題方式報導,並配合連續多天報導廣西政協主席陳際瓦率團前來交流的招商活動。另外,8月又有「廣西糧倉 玉林發展休閒農業」、「南方藥都 健康、低碳…玉林打造健康產業園」等「廣告文宣」的配合。

據新防會統計,主要報紙的自殺新聞報導有增多情況,今年截至8月已高達401則,比2009年全年的140則要高兩倍多;尤其青少年自殺事件增加,令人憂心。據衛生署統計,去年有174名15至24歲青年以自殺結束生命,高居十大死因第二名,僅次於事故傷害,無異是社會一大警訊,須有妥善周詳的防治之道。

此外,自今年3月至今,連續發生多起利用「臉書」或手機的直播燒炭自殺悲劇,8月初還發生性學作家吞藥尋死的臉書轉播。瑞士學者魯德(Thomas D. Ruder)擔心近年「臉書」的風行,會造成仿效型自殺增加。他研究發現,臉書上的自殺宣言,或能在第一時間引起網友們的關注,並加以預防(5月間高雄發生一起高醫男大學生致電女友手機直播燒炭自殺,經女友報案119搶回性命)。

然則,類此仿效型的臉書自殺防治勢必是未來的一大挑戰,必須妥為因應。新防會因此籲請媒體發揮同理心,落實遵守世界衛生組織自殺新聞處理規範,切勿成為自殺的「推手」。並再次呼籲政府,儘早訂定週延的「自殺防治法」,透過跨部會、跨部門的整合、協調,建立全方位的自殺防治體系,以落實防治的工作。
 
2012年8月置入性行銷類別統計表(附表一)
 

則數
報名
註明政府機構者 未註明政府機構者 置入性行銷 中國廣告
聯合晚報 39 1 0 0
中國時報 23 1 0 0
蘋果日報 21 0 0 0
聯合報 16 1 0 3
自由時報 12 0 0 0
合計 111 3 0 3
 
附註:一.未註明政府機構者,係指未符「預算法第62條之一條文」規定者;置入性行銷,則是將政府廣告性質改以新聞編寫方式表現,亦未符「預算法第62條之一條文」規定者。(例如去年6月6日「桃園河川中心動土」,聯合報在A11版註明「桃園縣政府廣編」;中國時報則在A5版採「新聞」編寫方式處理,就有「置入性行銷」之嫌。)兩者均以「置入性行銷」計算,視同「烏龍新聞」。
二.各主要報紙的「烏龍新聞」評比中,也將未註明政府機構者、置入性行銷、中國廣告,列為「烏龍」計算。
三.類此置入性行銷和中國廣告等刊登行為,若依新聞正確編寫規範、「預算法第62條之一條文」規定及符合兩岸相關法規後,將不再列入計算。
 
「預算法增訂第62條之一條文」中華民國100年1月26日華總一義字第10000016621 號   基於行政中立、維護新聞自由及人民權益,政府各機關暨公營事業、政府捐助基金百分之五十以上成立之財團法人及政府轉投資資本百分之五十以上事業,編列預算辦理政策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單位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
 
 
 
2012年8月烏龍新聞統計表(附表二)
則數
報名
烏龍新聞則數  備  註
(有更正者)
聯合報 6(含中國廣告3
未註明政府機者1)
0
蘋果日報 4 1
聯合晚報 2(含未註明政府機構者1) 0
中國時報 1(含未註明政府機構者1) 0
自由時報 0 0
合計 13(含中國廣告3、未註明政府機構者2) 1
 
 
※8月違反新聞倫理道德規範的示意圖和照片,依序為:自由時報17則(含自殺12則)、中國時報16則(含自殺14則)、蘋果日報13則(含自殺8則)、聯合報5則(含自殺5則)、聯合晚報則無。合計51則(含自殺39則)。
 
新防會新聞觀察報告主持人:呂一銘(前國營台灣新生報發行人兼社長)
電話:0912270986